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

[議題] 銀髮泳客受歧視!三民泳池公益時段使用者竟需附健檢報告、良民證!?


台北市議員戴錫欽接獲銀髮族泳客投訴,公園處委託桑斯伯國際有限公司經營的三民泳池,業者今年初竟擅自增加「公益時段敬老健康卡」申辦條件,民眾除按例提供相片及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檢附「半年內醫院檢查診斷證明」、「良民證」並「實施入場簽名制」!

戴錫欽批評,相較於各區運動中心公益時段只需出示身份證明即可入場,三民泳池新規不僅歧視老人,違反市府委外規定,更有侵犯人權之嫌!

據資料顯示,公園處委託該業者除了三民泳池外,還有新生泳池(中山區)與碧湖泳池(內湖區),然而民眾在這兩個泳池申辦公益時段敬老健康卡卻無須「檢附半年內醫院檢查診斷證明」與「良民證」與「入場簽名」!

在經泳客向1999申訴及向戴錫欽議員陳情後,三民泳池公益時段敬老健康卡使用者目前還是必需「檢附半年內醫院檢查診斷證明」及「實施入場簽名制」,只是不再被業者強迫提供良民證!

戴錫欽質疑,為何同一業者,只針對松山區三民泳池的「公益時段敬老健康卡使用者」增加帶有歧視性且無合約依據的申辦條件?是刻意歧視松山區銀髮泳客?還是市府權責單位的縱容或管理疏失?

此外,在經過陳情反應後,雖然取消提供良民證,但銀髮泳客在公益時段入場,仍需提供半年內健檢證明,而一般泳客卻不必,若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

戴錫欽認為,三民泳池業者若為盡到管理者的提醒責任,為確保銀髮泳客的安全而非刻意刁難或歧視,實毋需要求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大可比照各運動中心,在泳池入口處與泳池設施旁設立告示牌明示「設施使用注意事項」與「特定疾病患者禁用提醒」,已足以達到同樣目的,卻可免除不必要的爭議!

事實上,據業者與公園處簽訂的「三民、碧湖、新生等公園泳池及新生公園網球場設施委託經營管理維護契約」,契約僅規定「每日上午8時至10時訂為公益時段開放給65歲以上民眾免費使用泳池及相關設施」並未規定需申辦公益時段敬老健康卡與收取相片、身份證明文件、醫院檢查診斷證明、良民證,與實施入場簽名制!

戴錫欽呼籲,為落實照顧銀髮族的初衷,市政府除責成三民泳池儘速改善相關涉嫌歧視及違反合約規定的措施外;更應全面檢討各運動中心及委外經營有涉及公益時段的業者,是否有類似刁難或不尊重銀髮族的作為,以確保台北市不僅對老人友善,且成為老人宜居城市的政策目標得以早日達成!